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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

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有关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请各学院、有关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按照《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日程表》(附件1)合理安排有关工作。

(二)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跟进、负责此项工作。各学院(分委会)、研究生导师必须把好学位论文质量关,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的研究生须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按时、认真完成学位论文。

(三)为保证工作的延续性,各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和学位授予等相关工作的负责人原则上与2022年下半年报送人员保持不变,如确需变动或调整请于2023年3月2日前将回执(附件2)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交研究生院学位科(行政楼318室),电子版发送至学位办邮箱:xwb@scau.edu.cn。

第一种类型 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

一、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条件

研究生完成了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总学分、学位课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符合要求,成绩合格,且已完成学位论文。

二、学位论文评审申请与审核

(一)3月1日-7日,请所有计划于2023年上半年进行学位论文送审的研究生务必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交论文评审申请(如本学期之前已申请,但没有送审、或送审不通过、或答辩不通过的,需在系统中重新申请),3月7日下午5点申请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评审申请。研究生提交申请后应及时提醒导师在系统审核申请,审核前请完成指定论文评审秘书(其他时间指定无效,评审结束后系统自动转为答辩秘书,本通知统称答辩秘书)。

(二)3月8日前,学院根据学习材料(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表、成绩单)完成情况在系统审核评审申请,材料未完成或不满足评审要求的审核不通过。2017级以后的研究生还需准备1份中期考核表;硕博连读的博士生,还需导出1份硕士期间的成绩单装入学位档案袋。

三、送审学位论文提交

(一)学位论文内容格式

        1.学位论文内容

(1)除致谢外的全部内容,正文部分的材料、方法和案例不得删除,必须为PDF文档。

(2)上传送审学位论文时还需注意一下内容:

①博士生在学位论文前面加上《学位论文简况表》(附件3),并将简况表与学位论文合并为一个PDF文档,简况表在前,学位论文在后,简况表封面和论文封面都要填写,且前后内容要保持一致;

② “论文题目”:不超过26个字,确保系统提交界面填写的和论文封面的一致。

③ “中文摘要”:博士1000-1500字,硕士1000字以内,不含标点符号;

④ “关键词”:最多5个字段,每个字段之间用中文分号分隔;

⑤ “研究方向”:博士生最多2个字段(硕士生填写1个即可),每个字段最多8个字,每个字段之间用中文分号分隔,总数不超过17个字,请注意填写,并与简况表和论文封面填写的保持一致。   2.命名格式

姓名-学号-学院名称,例:张三-2016115001-经济管理学院(注:连接符使用英半角短横)。命名正确与否直接影响检测结果,请务必核对好个人信息,并按要求正确命名。

(二)学位论文匿名处理

1.根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决议,自2022年起,全部硕士学位论文均须参加匿名评审。

2.博士学位论文(含简况表)和硕士学位论文均须做匿名处理。匿名评审的学位论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封面(请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匿名评审专用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不含致谢。

3. 英文摘要中作者和单位信息必须删除,成果信息中作者列表以本人为第几作者代替,参考文献部分无需匿名处理。

4. 学位论文格式不正确或匿名处理不规范的将取消送审资格。

(三)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检测

1. 2023年上半年申请学位论文评审的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均须进行论文格式规范检测。

2. 送审版学位论文检测(匿名):研究生自行提交送审版学位论文至“格式检测机器人系统”检测,并参考检测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特别提醒:只有首次检测提供完整版检测报告,后续将不再提供,请研究生修改完善好学位论文再进行检测。),直至检测合格,已经检测合格的不得再次检测,系统默认最后一次检测结果为最终检测结果。博士生检测时间为3月15日-3月20日,硕士生检测时间为3月21日-3月30日,检测系统到期将自动关闭。

3. 各学院应严格监督并指导研究生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检测。

4. 系统检测合格的学位论文方可上传至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经导师、学院、学校审核通过后,安排论文相似性检测和送审。

5. 具体操作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关于2023年上半年继续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检测的通知》。

(四)提交步骤

1.3月21日前(博士生),3月31日前(硕士生)在系统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并提醒导师及时审核。论文提交路径: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毕业——学位论文——送审学位论文提交。研究生应在截止日期前尽早提交送审学位论文,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论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学期送审资格,其他时间不再安排论文检测和送审。

2.3月23日前(博士生)、4月4日前(硕士生),学院在系统完成送审论文审核。学院务必对照要求检查论文格式、匿名处理等是否正确,格式不正确的一律不得审核通过。

3. 研究生院对送审论文进行复核,审核不合格的研究生须根据修改意见立即修改并重新上传,审核通过方可参加相似性检测。

4. 本学期之前送审不通过、答辩不通过、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再次申请学位论文评审的研究生,应对照之前历次送审、答辩所提修改意见逐条回复修改情况,并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说明表(送审前)》(附件4),经导师审核通过后,在论文提交前3天交学院分委会复核,将办理完成的“修改情况说明表”交研究生院学位科备案,复核通过的方可提交论文进行相似性检测。

四、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

申请论文评审的研究生,论文送审前必须通过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每篇学位论文原则上限检1次。未参加检测或检测不通过自行安排送审的,论文评审结果无效。

(一)检测日程

3月24前(博士生)、4月7日前(硕士生),学院完成检测并在系统录入检测结果。

(二)检测流程

1.学院从系统下载学校审核通过的研究生送审学位论文电子版,按研究生类别分别整理好放入统一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学院名称-研究生类别-参检人数(例:资源环境学院-在职专业学位硕士-26),严格按照检测系统流程要求,批量进行检测。

2.相似性检测合格的学位论文将直接用于送审,不得再撤回修改,即参加检测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必须与参加匿名评审的版本一致。

(三)检测结果

导师、研究生在各自系统查看检测结果,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反馈后两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院提出复查,研究生院视情况决定是否受理复查申请。

五、学位论文送审

(一)博士学位论文

研究生院将于4月5日前安排统一送审,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博士论文视为自动放弃送审资格,不再安排送审。博士评审结果大约30个工作日后返回,学位科会第一时间通知学院并上传系统,未收到反馈结果即为专家评阅未结束,请耐心等待。

(二)硕士学位论文

2022年起,所有硕士学位论文均由各学院统一组织匿名评审。各学院应于4月10日前安排统一送审,同时应确保评阅结果能按时返回,不影响学位论文答辩。

(三)录入评审结果

1.博士评审结果由研究生院统一录入,硕士评审结果由各学院统一录入。

2.根据学校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次全体委员会议决议,适当提高了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采信标准,具体如下:

表5.1 硕士论文匿名评审采信标准

评审结果

采信标准

需要分委会重审

CC

需要加送

DA、DB

加送通过

DAA、DAB、DBB

加送不通过

DAC、DAD、DBC、DBD

不通过

DD、DC

六、科研成果审核

(一)5月1日-7日,有科研成果要求的博士生、硕士生应在系统提交科研成果审核申请,经导师审核确认后,研究生导出《申请学位科研成果一览表》,连同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在线发表的可不附)、目录、发表论文首页等)和图书馆检索证明一并提交学院审核。科研成果申请仅当前申请批次有效,其他学期申请的均需重新申请。

(二)5月8日-15日,学院在系统完成科研成果审核,并将研究生提交的科研成果材料和审核结果在学院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从系统导出《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审核汇总表》,5月15日前将《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审核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后交学位科备案。

(三)科研成果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不能上分委会讨论学位授予。

(四)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科研成果审核工作,杜绝学术不端、学术不诚信和学术造假等行为的发生。学位授予工作结束后,学位科将对各学院科研成果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对于抽查不合格的研究生将严肃追责、直至取消学位授予,并将不诚信记录计入个人学位档案;学院科研成果审核抽查结果将与学院年度目标考核、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等挂钩。

七、学位论文答辩

(一)领取和发放答辩材料

4月26日,学院到学位科统一领取答辩材料袋、学位档案袋、答辩委员聘书等材料,并从系统导出成绩单一式2份,经教务员审核无误、签字盖章后一并发给答辩秘书。硕、博连读的博士生,还需准备1份硕士期间的成绩单,用于装入学位档案袋。

(二)审核答辩委员会信息

1.4月28日-5月15日,学位论文评审通过后,答辩秘书应于答辩前3个工作日在系统提交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信息。提交信息时,应详细、准确填写答辩时间和地点,以便发布答辩公告。

2.学院应及时审核答辩秘书提交的答辩委员会信息,审核无误后,提交学位科审核批准。

3.答辩委员会信息经学院、学位科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否则答辩结果无效。

4.答辩委员会信息审核通过后,答辩秘书需完成以下工作:

(1)从系统导出《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答辩及学位申请材料》(一式2份,原件),1份放入学位档案袋,1份放入本人人事档案。

(2)到学院领取答辩材料和成绩单(硕、博连读博士生还需1份硕士期间的成绩单)。

(3)做好答辩前材料准备,组织完成答辩。

(三)录入答辩结果

5月19日前,研究生应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并提交答辩材料。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应及时在系统按要求录入答辩结果信息,结果提交后不能撤回,信息不完整或信息错误将影响研究生正常毕业和申请学位。

八、学位申请和学位授予

(一)学历、学位信息核对

1.5月22日-5月25日,研究生在系统中仔细核对和完善学位授予信息表中的每一项信息(信息错误将影响学位授予和学位认证)。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生、在职专业学位博士生只需核对学位信息,并上传学位证照片(近期蓝底免冠彩照,与上交学院的一致)。

2.研究生完成学位信息核对后,导出学位信息表,彩色打印并签名确认,交给答辩秘书。如导出的信息表中相关信息错误或不能导出信息表,请先联系学院学位工作负责老师。

(二)提交答辩及学位申请材料

5月31日前,答辩秘书根据答辩通过人员名单,按答辩材料袋和学位档案袋封面清单整理好学位档案材料交到学院。

(三)导师和学科带头人审核学位论文

1.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分委会预审前,导师和学科带头人须对学位论文质量进行审核把关,并在《学位论文提交同意书》上签名。

2.评审成绩中有C或D的、分委会重审通过的、评审补送通过的、答辩不是全票通过的、答辩成绩为合格的和分委会重新讨论的,研究生须对照评审(重审)意见、答辩委员会意见和分委会预审意见逐条回复修改情况,并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分委会预审修改情况说明表》(附件5),经导师审核后,交分委会对照审查。

(四)学院分委会审议并讨论学位授予

1.各学院分委会应于5月26日前召开会议,审议并确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会议召开前2天,学院在系统设置分委会上会名单,并导出分委会表决票。5月29日前,在系统录入分委会表决结果。

2.各分委会在召开正式会议讨论研究生学位授予前,必须组织对所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预审,严把质量关,对填写了《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说明表(送审前)》《研究生学位论文分委会预审修改情况说明表》的学位论文和申请提前答辩的学位论文进行重点审查,填写分委会复核意见,并将学位论文预审情况写入分委会会议纪要。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会议纪要、表决票、表决统计结果(经主席签字)等材料要存档、备查,分委会会议纪要经主席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学位科备案。

(五)校委会审议并确定学位授予名单

6月下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并讨论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确定学位授予名单。

九、学位申请材料移交和归档

(一)材料移交

5月29日前,学院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提交学位科(电子版发送到xwb@scau.edu.cn):

1.《2023年6月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情况报表》(附件6)。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纪要(电子版和纸质版)。

3.《研究生学位论文分委会预审修改情况说明表》(符合要求的研究生填写),填写该表的硕士生还应交《硕士学位论文分委会预审意见书》(附件7-1)和学位论文各1份。

4.《博士学位论文分委会预审意见书》(附件7-2),每名博士生1份。

5.《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讨论结果信息表》(系统导出)纸质版1份。

6.以下纸质材料分类整理,并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讨论结果信息表》名单顺序排序:

(1)所有研究生的学位信息表(研究生从系统导出彩色打印并签名,签名时间应为2023年5月22日-5月30日);

(2)博士生的论文评阅意见书复印件1份(装订成册,封面需写上学院、学号和研究生姓名);

(二)材料归档

1.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学位后,学位科将以下材料返还给学院:

(1)《授予学位决议书》,各类别研究生均为一式2份;

(2)《2023年6月获学位人员学位档案移交清单》(电子版)。

2.学院负责分类整理及移交:

学院根据下表分类整理答辩及学位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移交。

表9.1 答辩及学位材料分类整理与移交一览表

项目

材料名称

学博、全日制专博

学硕

全日制、非全日制专硕

在职专博、专硕

移交时间

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答辩及学位申请材料

 

校委会召开后,学院自行协商移交。

授予学位决议书

 

人事

档案袋

答辩及学位申请材料

 

 

 

校委会召开后,学位科返还相关材料,学院统一装袋密封并加盖公章,与学位证一起发给研究生本人。

授予学位决议书

 

 

 

研究生登记表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档案馆

 按学位档案袋上的清单要求整理,具体归档要求由档案馆另行通知,请提前预约移交档案时间(联系方式:谢老师,85286052)

7月1日-11日

注:本校教职工获学位后请务必在领取后一周内,将人事档案袋交档案馆。

十、提交存档学位论文

(一)提交时间

电子版:2023年5月30日前,纸质版:2023年6月5日前;

(二)提交内容

1.纸质版:

(1)博士学位论文:1本平装、3本线装(涉密论文少交1本线装);

(2)硕士学位论文:2本线装(涉密论文不用提交)。

2.电子版:学位论文全部内容(终稿),原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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